2008年7月29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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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如山廉洁如玉
走近省六监纪委副书记王瑞娟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实习生 陈燕

  一身警服,一头短发,她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干练。工作上,她雷厉风行,恪守原则,而生活中,她又是民警的“知心大姐”,铁腕与柔情在她身上和谐交织。她就是浙江省第六监狱纪委副书记王瑞娟。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来,王瑞娟展示了监狱人民警察的铮铮铁骨和监狱纪检干部的浩然正气。她两次被省司法厅授予系统“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荣誉称号,今年还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纪检监察工作者。
  
  一种热心:忠于事业多建树
  “在基层工作没有理论不行,从事纪检工作,要搞好惩防体系建设,没有理论更不行。”这是王瑞娟对自己说的,也是对监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说的。
  2003年,王瑞娟调任浙江省第六监狱纪委副书记一职。在省六监的历史上,女干部担任这个职务还是首次。她深深懂得,打铁须先自身硬。
  5年中,省六监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从无到有,从粗放到较为完备。如今,每位在职民警都有一本《浙江省第六监狱惩防体系制度汇编》。
  随着监狱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的大量化、经常化,王瑞娟不断加强纪检部门参与监督的力度。同时,监狱还开展了打击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启动药品采购检查监督工作,使监狱药品采购价格普遍下降。
  
  一颗公心:秉公执纪求原则
  有人说,在监狱搞纪检监察工作,就等于是坐到了矛盾的漩涡中,常常案子还没开始查,“人情网”就缠了过来,面对一张张熟悉的面孔,要做到铁面无私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事。
  王瑞娟刚到纪委工作不久,她就发现民警戴某有“问题”。戴某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和王瑞娟是同学,毕业后又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为了挽救戴某,她通过各种方式对其劝导教育,可戴某非但没有听进去,反而越陷越深,最终触犯了纪律。
  案子摆在面前,查还是不查?由谁来查?这不仅仅是对监狱纪委的考验,同时也是对她这个专职副书记的一次考验。在监狱党委、纪委的支持下,王瑞娟主动承担起查办此案的工作,会同调查组其他成员开展了认真而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其间,戴某的亲人、同事通过各种渠道找王瑞娟说情,她都耐心地说明;有人在背后说她“无情”,她也只能苦笑。最终,她顶住各种压力,通过努力,为监狱党委、纪委正确处理戴某提供了大量准确而详实的证据。
  近五年来,王瑞娟共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8件。她始终强调办案质量,注重办案程序合法化、规范化,力求人证、物证、书证上的完善。她核查处理案件后,都将查办结果回复,主动接受举报人、被举报人和上级部门的监督。
  
  一份爱心:教育引导不放松
  省六监的全体党员民警,在节假日期间总能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手机短信里,既有节日的问候,又有廉洁提示。“廉政短信”融入党员民警的生活,为的就是防止节假日不正之风的形成。
  到纪委工作以来,王瑞娟坚持这样的工作理念:“纪检工作出发点、落脚点就是关心爱护民警”,“教育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为了及时了解民警的廉政动态和加强重点人员的廉洁教育,她积极开展一对一的谈心谈话教育。同时,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王瑞娟坚决澄清事实,支持他们坚持原则、大胆工作。
  她还下大力推进民警执法三级预警机制建设,通过签订廉政责任书、民警谈话制度、中层领导家属签“助廉承诺书”等形式,加强预防。
  截至目前,省六监已连续10年没有发生民警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片忠心:两袖清风讲党性
  面对时时刻刻的考验,王瑞娟始终保持着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本色,时刻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正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
  自她担任领导干部起,就有“人情往来”,但王瑞娟坚持原则,敢于办案,让那些说情人知难而退。多年来,对于各种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物品,她都当即严词拒绝。有些人将东西送给她儿子,王瑞娟发现后要么叫儿子退回去,要么买来等价物品再退回。
  王瑞娟以这样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着省司法厅要求的纪检干部成为一面“飘扬的旗帜”的要求,切实维护着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省直机关纪工委党风室供稿)